Monthly Archives: November 2014
以賽亞與工作(四):狂妄自大及自負(賽二及以後)
在以賽亞書裡,狂妄自大及自負尤其與否定神各種權柄威榮有關。我們以人的智巧或別的神明取代獨一的神。以賽亞在早期就已正面提及這個問題:「到那日,眼目高傲的必降為卑;性情狂傲的都必屈膝;惟獨耶和華被尊崇。」(賽二11)
以賽亞與工作(三):敬拜與工作(賽一及以後)
以賽亞一開始就宣告,神厭惡人一邊犯罪一邊進行宗教儀式:
耶和華說:你們所獻的許多祭物與我何益呢?公綿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我已經夠了;公牛的血,羊羔的血,公山羊的血,我都不喜悅。……誰向你們討這些,使你們踐踏我的院宇呢?你們不要再獻虛浮的供物。香品是我所憎惡的;……你們舉手禱告,我必遮眼不看;就是你們多多地祈禱,我也不聽。你們的手都滿了殺人的血。你們要洗濯、自潔,從我眼前除掉你們的惡行,要止住作惡,學習行善,尋求公平,解救受欺壓的;給孤兒伸冤,為寡婦辨屈。(賽一11–17)
以賽亞與工作(二):以賽亞書概覽
按以賽亞書一章1節所述,以賽亞的先知工作跨越南國猶大四個王——烏西雅、約坦、亞哈斯、希西家——的在位時期。早在耶利米、以西結和但以理三位重要的寫作先知出現前約一百年,以賽亞就受神的差遣到猶大作先知五十多年(約主前740-686年)。雖然猶大的政治局面與北國以色列的不同,但人民的罪卻非常相似:拜偶像,為私利壓迫和漠視窮人,做生意的方式完全違反神的律法。以賽亞與同期的阿摩司(他在伯特利的祭壇向死不悔改的以色列人傳講神的信息)一樣,清楚看到嘴唇的敬拜帶來自私的社會倫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