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與工作(五):剝削與排斥(賽三章及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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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賽亞書經常指控領袖不忠於神的聖約,他們以損害邊緣群體和窮乏人來換取財富和地位。在以賽亞書三章3至15節,神宣告審判百姓中間的長老和領袖,因為他們掠奪和欺壓窮人以肥己。威廉森(Williamson)注意到「(賽三14所描述的情況)與那個時候的階級結構發展有關,小數特權人士損害佃農等人的利益,使財富和權力漸漸集中在自己手中。社會上有借貸的需求,再加上奴隸制度的禍害……,取消贖回權,到最後出現債務奴隸制度,雖然是合法的,但在先知看來,都是不公義的。」[1] 同樣,以賽亞書五章的葡萄園之歌,首幾個「災禍」都是指著猶大百姓而說的,他們為了累積財富而剝削貧窮人:「禍哉!那些以房接房,以地連地,以致不留餘地的,只顧自己獨居境內。」(賽五8)[2]

他們是神的百姓,被召脫離周圍的競爭文化。為了晉升成為社會精英而剝削窮人,是違反了神在聖約中對百姓所提出的要求——他們要成為 祂的 百姓。這個現象在以色列早期歷史已有跡可尋,亞哈在位時藉王后耶洗別殺了農夫拿伯,奪去他的葡萄園。先知以利亞發怒,說:「狗在耶斯列的外郭必吃耶洗別的肉。」(王上廿一23)以賽亞見這個現象繼續在猶大發生,就指示那些為了一己野心而犧牲窮人和邊緣群體的人:真正的君王會在彌賽亞時代來臨,那時「(彌賽亞)卻要以公義審判貧窮人,以正直判斷世上的謙卑人。」(賽十一4)

以賽亞指向猶大百姓的罪時,也提到神對列國的審判:「這是向全地所定的旨意;這是向萬國所伸出的手。」(賽十四26)巴比倫將會被擊敗(賽十三9-11);三年内摩押的榮耀會結束(賽十五);亞蘭會倒下(賽十七7-8);正如古實(賽十八)、埃及(賽十九11-13)和泰爾(賽廿三17)一樣。神會擊敗亞述王自大的心和他高傲眼目(賽十12)。「地被其上的居民污穢;因為他們犯了律法,……所以,地被咒詛吞滅;住在其上的顯為有罪。」(賽廿四5-6)

神重視公正公義,所以祂如今會審判那些為私利而欺詐行騙的萬國、公司和個人。今天我們看見領袖剝削整個國家,例如緬甸;外國公司的疏忽帶來了災難,例如印度博帕爾毒氣泄漏事件;和個別投資者例如麥道夫(Bernie Madoff)的騙案。要注意的是,我們看見——並有份參與——表面上雞毛蒜皮的不義之事,例如不合理的補償、過多工作量、不公平的合約條件、考試作弊,並在家庭、職場、教會、街道上假裝沒看見惡待的事,神最終會審判那些靠剝削窮人和邊緣群體使自己增加財富、保住工作或維護特權的人。

[1] H. G. M Williamson, 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Isaiah 1-27: Volume 1 (London: T&T Clark, 2006), 271.

[2] 參考賽一23,三9,五23,十1-2,廿九21。也見於John Barton, “Ethics in the Book of Isaiah,” in Writing and Reading the Scroll of Isaiah: Studies of an Interpretive Tradition, ed. Craig C. Broyles and Craig A. Evans (Leiden: Brill, 1997), 89-70.

[上一篇〈以賽亞與工作(四):狂妄自大及自負〉:http://www.gcf.org.hk/?p=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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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連結:http://www.theologyofwork.com/old-testament/isaiah/gods-view-of-our-work-isaiah/exploitation-and-marginalization-isaiah-3ff/

原文版權屬Theology of Work (TOW) Project擁有,本團契承蒙TOW Project允許轉載及翻譯成中文,特此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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