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要改變社會組織和結構
基督徒不僅被召在小企業和個人層面去扶貧,也被召在宏觀或結構層次上扶貧。世界的資源足夠所有人需用,但社會、政治、經濟的動力和方法從來都未能在全球的層面上聯手合作。這也是人類罪惡和過失的一種形式。我們需要介入,改變社會的組織和財富體制。我們或許自覺太渺小,在社會上沒有權力,但神有一個習慣,就是用局外人和小人物為社會的經濟帶來重要的改變。
也許第一個為異地帶來結構改變的人是約瑟(創四十一至四十二章)。他生於迦南一個普通地方,後來被賣到埃及做奴隸,被誣告而入獄,然後被排斥,最後卻改革了埃及大國的經濟結構。他深謀遠慮,建立大規模的儲藏城市網絡,用以保存豐年的收成,作荒年之用。這就是最早的食物銀行!結果,埃及人在漫長的荒年期間巧妙地提升了糧食的供應,食物足夠供應給所有人,甚至約瑟在遠方的家人冒險南下尋找食物,他們都足夠供應。約瑟若不願意挑戰埃及的經濟系統,許多人就會死於那七年的飢荒。但因為他確實挑戰和改變了制度,結果不論窮人富人都能存活。
同樣,當以色列人被擄到巴比倫,他們也覺得無力,權利被奪去。然而耶利米先知勸告神的百姓要「為那城求平安,為那城禱告耶和華;因為那城得平安,你們也隨著得平安。」(耶廿九7)神對百姓的旨意是要他們革新俘虜者的結構。
當但以理、沙得拉、米煞和亞伯尼歌這幾個年輕人被徵召作巴比倫政府的領導職份,這事就變得可能。他們沒有受到新職位所給予的奢華引誘,反而挑戰制度。他們冒著丟官甚至生命的危險,都要與不公義和不平等作戰。但以理和他的朋友擔當起改變者的角色,為所在國的繁榮效力——而不是對付她。神的旨意是用他們去修復他們生活和工作地方的制度、文化和社會。某次,但以理直接向王挑戰:「王啊,求你悅納我的諫言,以施行公義斷絕罪過,以憐憫窮人除掉罪孽,或者你的平安可以延長。」(但四27)
我們的工作地方,不論是政府部門、政黨、非政府組織、市政府組織、跨國公司、小企業、衛生或教育系統還是地方鄰舍,我們也應該為服侍對象的福祉和繁榮而努力。有時這意味著要挑戰妨礙神的供應和人們幸福的制度和架構。要改變的,可能是這些組織的優先次序、架構和程序——特別是壓制和排斥弱勢人士或貧窮人的部分。不論是提倡更公平的稅制、協助起草立法打擊壟斷或反競爭行為、或挑戰某個行業的僱主與工會的關係,基督徒都有很多機會改變獲得財富的制度。
(上一篇:透過消費去扶貧http://www.gcf.org.hk/?p=3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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