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煙中以巴和平重建之路/黎嘉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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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路撒冷舊城/黎嘉晉攝

以巴衝突是世界上最為複雜的地區問題之一。以巴雙方在一九九○年代簽署《奧斯陸協議》(Oslo Accords),可惜協議命途多舛,衝突排解難見曙光。衝突解決(conflict resolution)除了涉及政府高層的談判、多方調解,還在於日常生活間、公民社會中的和平重建。後者不在鎂光燈之下,亦面對種種挑戰,卻是排解衝突之本源,永續和平之關鍵。

公民社會的協作,是以巴和平進程的有力支撐。一九九五年簽訂的〈奧斯陸協議二期〉(Oslo II),列明以巴在挪威支持下,強化雙方人民的關係,擴大民間的參與與討論。這種稱為「人民對人民」(P2P)模式,最初指涉制度化的方案,現在泛指後奧斯陸時期以巴公民社會的合作活動。

二十多年來,眾多和平組織與項目成立。英國以色列通訊與研究中心(BICOM)最新一份研究報告說,廿一世紀以後,至少有過百個項目在以色列與巴勒斯坦地出現。它們性質不一,有從事教育、民間對話、抗議示威,以至融合和平建設於各實際領域,包括水資源分配、經濟發展、環境保護、公眾健康等。

誠然,民間和平工作為雙方未來的復和提供基礎。在水資源方面,自Oslo II起,西岸地帶有關方面的分配就由以巴合作架構「聯合水務委員會」負責,可是以色列佔主導地位,取用大部份的水資源。BICOM指出,有民間組織多年倡導以方增加水分配至西岸與加沙,最終以方去年底承諾提高水資源出售量,使雙方受惠。在對話項目上,BICOM引述研究顯示,參加者的態度在短期內出現正面轉變,更人性的看待對方,後續跟進或友誼建立將進一步穩固態度的轉化;不過,在權力不對等下,這類對話與合作項目難免備受挑戰。其中巴人和平建設者就經常受到巴人反對者指摘,指其沒有直接反對佔領,變相把不公平境況正常化(normalization)。當烽煙未息,巴人政治與社會權利受壓之時,此論述尤具影響力──例如二○○○年,以巴爆發嚴重衝突,巴勒斯坦非政府組織網絡(PNGO)呼籲所有巴人非牟利組織停止跟以色列合作的項目,特別是P2P,直至以方結束佔領,讓巴人獨立建國。如此,外在環境與結構因素,在在影響民間和平工作的認受性。

持續的暴力衝突,令民間工作倍感艱難。在「兩國方案」願景未能實現之時,BICOM仍相信以巴和平的希望仍在於民間的推進──未來方向應在爭取以巴「沉默大多數」支持,並透過具體策略倡議,撼動政策制訂者實質改變社會經濟的不平等,同時成立國際資金援助這類項目。身為國際社會的一員,我們又準備好支持這些工作嗎?
〈原載於《時代論壇》「全球視野」,第1586期,2017年9月17日,已獲《時代論壇》授權轉載,網址:www.christiantimes.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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