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墮落的結果(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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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不愁衣食,甚至變得富有——卻帶來極大的傷害

對比數以億計每天要掙扎求存的人,那些擁有足夠資源的人似乎比較蒙福。事實確實如此,至少在經濟上。但優裕的生活,可能對獲取財富的個人、家庭、社區或國家,並對那些因而受苦的人造成極大的傷害。我們會探討幾個情況,財富為獲利者或被剝削者帶來傷害。

不義之財帶來傷害

一些國家領袖以不義手段例如剝削、武力、貪污、盜竊等等致富。殘暴的獨裁者或政權奪取他們想要的,以武力和恐嚇欺壓人民,自己過奢華的生活,人民卻在掙扎求存。緬甸、津巴布韋、利比亞……我們可以一直數下去。

一些跨國公司剝削廉價勞動市場,強逼走投無路的工人在不安全的環境下工作,或為了賺到盡而破壞當地的生態系統。他們獲利,人民和地方卻付上沉重的代價,這是當地的管理人員看不到的,是購買貨品的消費者不會接觸到的。

個別人士和組織欺騙一般投資者,要他們承受過多的風險,不理會在過程中可能令人蒙受損失。

這只是其中幾個損人利己的方法。這些不公義往往出於貪婪——「為要得到財富、權力或食物的強烈私欲」。[6] 使徒保羅寫信給提摩太,在信中與以弗所教會為此事對質,他說

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裡,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六9-10

這種貪婪的後果往往不限於傷害我們的屬靈狀況和使其他人有金錢損失。貪婪也對環境造成破壞——對地球造成重大的傷害,最終削弱其他人過優質生活的能力,和降低未來所有人的生產力。

可惜的是,古以色列有一些人藉不義途徑致富。事實上,先知書有很多信息都指向以色列中富人和當權者在經濟活動上的不義。神藉著代言人阿摩司、彌迦和耶利米指出,我們若靠剝削他人而積蓄財富,我們的敬拜便無意義。我們若說愛神,就要從待人和做生意的方式中反映出來。

審判臨到以色列:「因他們為銀子賣了義人,為一雙鞋賣了窮人。」(摩二6下)定罪是無可避免的,因為以色列沒有履行聖約責任。神的標記是慈愛、公平和公義,[7] 這意味著聖約群體也需要有這些核心特質。因為以色列的聖約責任之一,是確保社會所有成員(尤其弱者)獲得資源,讓他們過有尊嚴的生活。

只可惜,希望締造一個公平、公義、憐憫社會的律法,在運作上卻被輕蔑漠視。以色列沒有模仿神賜平安的特質,卻像列國一樣,成為壓迫人的污水坑,濫用權力,公然不顧貧苦大眾。富人擁有大部分土地(違反利廿五25-28),然後出租給小農收取利息(申廿三19-20所禁止的),使之債台高築。其間,他們收受賄賂,扭曲司法制度。結果,那些被剝奪謀生能力的人就要將自己賣作奴隸。

阿摩司先知為此祈求:「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摩五24)彌迦先知說:「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彌六8)我們賺錢、僱用或管理他人、做生意、投資、花錢的 方法 ,都可以是義 不義的,並不能與敬拜神分開,我們不能又愛神,又以剝削他人致富。

[6] The Concise Oxford Dictionary. 10th ed., revise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7] 取自布魯格曼(Walter Bruggemann)一次演講,”The Continuing Subversion of Alternative Possibility: From Sinai to Current Covenanting,” Laing Lectures, 2008, Regent College, Vancouver, Canada。

(上一篇:世界墮落的結果(一)http://www.gcf.org.hk/?p=3094

原文連結:

http://www.theologyofwork.com/key-topics/provision-wealth/the-effects-of-a-fallen-world/

原文版權屬Theology of Work (TOW) Project擁有,本團契承蒙TOW Project允許轉載及翻譯成中文,特此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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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Response to 世界墮落的結果(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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