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的信念造就健全的組織(提前一1-11、18-20,三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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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摩太前書一個經常出現和強調的主題,就是信念和行為——或教導和實踐,是密不可分的。全面或「健康」的教導使人敬虔;虛假的教導,輕則使人不事生產,重則使人滅亡。保羅在書信一開始,便責令提摩太「囑咐那幾個人不可傳異教」(提前一3),因為別異的教義,連同荒渺的說話和家譜,並不促進「神在信上所立的章程」(提前一4)。

保羅談到,全面的教義在教會裏是重要的。然而這番說話也可以應用到職場上。「品質持續改善」其中一位發起人戴明(W. Edwards Deming),稱這個方法為「淵博知識系統」(system of profound knowledge)(著重號由編者所加)。他說:「一個人只要明白淵博知識系統,就會把這個原則應用在各種人際關係上。他在判斷自己的決定和改革他所屬的組織時就有基礎。」 [1] 認識最深刻真理,對所有組織至為重要。

約翰森(Luke Timothy Johnson)把提摩太前書一章4節簡單地翻譯成:「神整理現實的方式,人可以藉信心領會。」 [2] 教會是(或應該)按神的方式管理。很少人會對這個說法有異議。但其他組織又是否需要按神的方式去管理呢?第一世紀希羅世界相信,社會秩序應該順應「自然」。因此,假如自然界是神的創造,那麼神治理受造世界的方式,應該也反映在社會秩序上。約翰森注意到:「神的旨意和社會結構之間並不完全中斷。Oikos (家庭) 與 ekklēsia (教會) 在結構上不僅相連,而且同屬神管理世界的部分。」 [3] 職場、家庭和教會全都反映那個唯一的創造秩序。

正確理解神管理的方式,是任何職場必需要的。例如,創造論一個重要的主題就是人被創造成善良的。後來我們墮落犯罪,而基督教一個重要的真理,就是耶穌來救贖罪人。所以員工都是罪人,然而他們可以經歷救贖,成為神一直以來所希望的善良的人。組織在營運時需要把善良、罪惡和救贖的真理計算在內。不論教會或職場,若只假設人只有善良而不會犯罪,都不能正常運作。帳目要審核;有騷擾就要制止;招待客户的要給獎賞;神父、牧師、職員和行政人員要受監督。同樣地,不論教會或職場,都不可以假設犯錯或犯罪的人必然要被開除。我們要挽回他們,並實際地幫助他們改過。教會會把焦點放在屬靈和永恆的救贖上,教會以外的職場則集中在與組織使命相關的、較有限的挽救上。試用期、表現改善計劃、再培訓、職位調動、導師或職員支緩計劃——而非直接解雇,都是某些職場,特別是西方所用的挽救方法。至於實際的挽救細節,當然視乎組織類型、使命、周遭的文化、法律及經濟環境,並其他因素而定了。

職場上的基督徒若想了解神要他們及身邊的人怎樣行(提前三15),他們就必須明白並相信神在聖經的啟示。真理帶來愛(提前一5),錯誤的教義卻引起「辯論」(提前一4)、「問難」(提前六4)和靈性的毀滅(提前一19)。神藉祂的話語所啟示的道路,並不是聖經學者才能明白的領域,而聖經知識也不只與教會有關。基督徒員工也必須認識聖經,因而按神的旨意並為祂的榮耀而工作。

每個基督徒,不論在公司的甚麼位置,都擔當領導的角色。主管通常最有機會制定公司的策略和架構。每個基督徒員工都不斷有機會發展良好人際關係,生產優質產品,提供最佳服務,行事正直,幫助他人發展才能,塑造直屬工作群體的文化。每個人在工作上都可以發揮影響力。保羅勸勉提摩太不要因為自覺身分低微而不嘗試改變。「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總要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清潔上,都作信徒的榜樣」(提前四12)。

有趣的是,這項事實已經在當代職場上獲得確認。很多公司都有「使命宣言」和「核心價值」。世俗組織的這些言語,大致相等於教會所說的「信念」或「教義」。公司與教會一樣,非常注重文化。有另一些證據顯示,員工所相信的和公司所教導的,都影響人的行為。職場上的基督徒應該站在前方,在能力範圍內塑造我們公司的價值、使命和文化。

 

[1] Deming, W. Edwards, The New Economics for Industry, Government, Education,2nd ed. (Cambridge, MA: MIT Press, 2000), 92.

[2] Luke Timothy Johnson, The First and Second Letters to Timothy: A New Translation with Introduction and Commentary (AB 35A; New York: Doubleday, 2001), 149.

[3] Johnson, Letters to Timothy, 149. 請注意希臘文 oikonomia oikos 相似的地方。約翰森寫道:「 oikonomia 這個名詞最初的意思是『家務管理』(household management),除了嚴格地指家庭領域外,其字根還可以延伸解作較大範圍的『整理』(ordering)或『分配』(dispensation),而不失 oikos 的原來意思。」(148)

 

原文連結:

http://www.theologyofwork.com/new-testament/pastoral-epistles/1-timothy-working-for-order-in-gods-household/true-belief-leads-to-a-sound-organization-1-timothy-11-11-18-20-314-16/

原文版權屬Theology of Work (TOW) Project擁有,本團契承蒙TOW Project允許轉載及翻譯成中文,特此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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