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週經課(十八)太五13-15/蔣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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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他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 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
(太五13-15)

對呼召之主作忠心的回應是教會在世存留之所繫。主的呼召必然是入世的呼召,從來沒有所謂只屬於教會自身的議程;但同時,教會也不是為滿足世界的需要而存在的。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普世派教會曾極力主張——「世界為教會定下議程」(The world sets the agenda for the church),這樣的論述卻輕忽了教會在三一上帝拯救行動中的獨特角色和使命。主宣告:教會是「地上的鹽」、「世界的光」(《新漢語譯本》),注定了教會不能被世界同化,否則,便失去對世界的影響、失去其存在價值和意義了。

耶穌沒有吩咐門徒要學習成為地上的鹽,因他們領受呼召以來,就已經是鹽,這是本質和身份的問題,不是行為表現的問題。潘霍華說:「基督的宣召使得那些響應的人,在他們整個存在上成為地上的鹽。」因此,教會不能只想到遙遠的、天上的事,卻必然擔負地上的任務。地上的鹽滲透和支撐整個世界,使世界得以存活,不致敗亡。教會這卑微、無權勢的社群,不為世界所重視,卻是世界得以繼續保存的必要元素。這是耶穌給予教會要持守的獨特的位份。教會若不再跟從主的呼召,就成為失了味的鹽,再沒用處了,也為世界所棄絕。

基督的呼召不獨使教會成為不顯眼、隱藏的鹽,也成為照在人前的光。蒙召的教會本身就是光,「不放在斗底下」,潘霍華強調:「他們是人看得見的光,他們不能是別樣東西,而且如果他們是別的東西,就表明他們未曾蒙召。」耶穌自稱為世界的光,屬祂的門徒成為有形可見的團體便因耶穌的緣故早已定案了。若教會逃入不可見之處就是否定基督的宣召。所以,教會不應區分所謂教內和教外的事,不應視關在四幅牆內的團聚為終極,每次的聚集原是為了彼此可以堅強地散開到世界各處。教會所作的,得以光照生命,被視為「好行為」(太五16),全因為基督在十架上的榮光透過教會照亮人間。這些「好行為」顯明教會為回應呼召而真實的活著。

今天,教會不應因懼怕得不到世界的認同而自我隱藏,也不應因懼怕與世界徹底的認同而自我高舉。

 

(原載於《時代論壇》第1398期,已獲《時代論壇》受權轉載,網址:http://christiantimes.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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