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週經課(十一):林後五14-15/蔣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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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
(林後五14-15)

在早期教會,信徒在守夜中開始復活節清晨的崇拜。由天色仍黑暗至太陽出來,象徵著基督粉碎了死亡和陰間的權勢,從墳塋裡得勝復活。到指定時刻,在陰暗中燃點燈火、燭光,表明基督之光驅走黑暗、照亮大地,並與信徒同活同作王。祂已經復活了!

基督為人類傾出生命、成就大事,完全是出於祂的愛。上帝本是愛,並且毫無保留地愛世界。當我們真實地領受上帝為我們所作的一切、那不能抹煞的事實,我們無法逃避祂主動向我們施行的愛。「基督的愛激勵我們」,我們被這愛「催逼」(新漢語譯本),塑造生命的內涵和方向。

我們認定,「一人既替眾人死」(NASB: that one died for all),這為全人類帶來兩個不可思議的結果。一、「眾人就都死了」。何解呢?我們豈不是仍然在生嗎?潘霍華這樣說:「當基督呼召一個人時,祂是叫他來死」,因為舊我在十字架下已經被處死了。我們無能力替自己死,無法憑己力與罪惡爭戰,惟有主為我們成就救贖。潘霍華強調:「人不能回去了,因為基督擋住了歸路」;面前的,只有一條新生的大道。

也因如此,帶出另一結果:「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死而復活的主如何影響我們的生命?釘十字架的只有主一位,我們也沒有經歷肉身的死亡,主的復活與我何干?主不單代替我們死,也代表我們復活了,並且在我們生命中成就復活的恩典和大能。復活——證實了人的生命不用臣服在罪惡的權勢之下,並且為每個生命開創了全新的路向和境界,從此不再以自我為中心,這也是重生的開始。

基督的復活為全人類帶來奇妙的改變、新生的樣式。人的生命竟可不再追求自我滿足,卻願意參與上帝與世界和好的職事(林後五18)。復活表明基督的愛不只屬過去,沒有因十架上肉身的死亡而終止;復活的主,向我們顯示祂身體上的釘痕,祂為我們白白承受的一切。祂的顯現說明了祂不再離開我們,並賜我們重新過活的新機,直到歷史的終末。

 

(原載於《時代論壇》第1390期,已獲《時代論壇》受權轉載,網址:http://christiantimes.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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