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週經課(十四)羅一17/蔣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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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
(羅一17)

我們討論過,教會首要的行動是聆聽福音,再而以生命活現和宣講福音;這一切皆出於信心。教會憑信心領受上帝的啟示,就是祂在福音中的義(the righteousness of God in the gospel)。啟示永遠是首先的,神的工作是先行的、首要的(initiative),而人的行動是對此回應的(responsive)。因此,信心是信仰中最基本的回應。

真正的信心源於啟示的恩典,並不在於人是否願意冒險、夠膽量或充滿自信與否。所以,信心不是人的工夫,當有人覺得以自己的理性分析和研究不同的宗教,最終就可決定接受某一個,嚴格來說,這不是絕對的信心。信心是以上帝的主導為首,投入信心的狀態表示我們向上帝敞開生命,讓上帝介入生命中的種種抉擇。

十六世紀改教運動的神學家堅持,信心是教會構成的基礎;教會的基本結構不在乎外顯的標記如教堂、架構或事工等,那些我們人可以擁有或創造的事物,卻是神與人在行動中的關聯。這些神學家看透了神與人之間是處於一種怎樣的關係,這份關係包含著一種根本性的不對衡(fundamental asymmetry):若沒有上帝主動揭示自己的恩典,便沒有人作信心的回應;若沒有信心的回應,那便沒有教會了。

「本於信,以至於信」(from faith to faith)這介詞片語,不是形容上帝的義,而是形容啟示的發生。若從保羅新觀的角度來理解,這片語表達出上帝的信實為人信心的基礎(from God’s faithfulness to human faith),或理解為因著上帝的信實以致人可以相信。可是,這簡短的片語中所指涉的內容應不變的。這樣,解釋可以有二,其一就是「本於上帝的信實,以至於上帝的信實」,但上帝大概不用這樣累贅地形容自己的信實吧。其二是「本於人的信心,以至於人的信心」(新漢語:以信為始,以信為終),意思是由此至終都是以信心回應,並無靠賴別的條件如人的行為。這就是改革神學的核心教義——唯獨信心(Sola Fide)。

領受上帝的啟示,並無別的條件,只需信心便足夠了。上帝的義顯明在人心裡,也不是因人有什麼能力,而是因上帝在人的信心中與人相遇,不是賜予他們一點有關祂的客觀知識,而是實在地讓他們經歷祂為義的本性。

 

(原載於《時代論壇》第1393期,已獲《時代論壇》受權轉載,網址:http://christiantimes.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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