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一妻」的聖經神學 – 就「同性爭議」的一些讀經心得 ~ 馮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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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基督徒反對同志平權運動,他們的主要論點之一,是維護傳統家庭價值,尤其是一夫一妻的婚姻。我十分同意一夫一妻這個價值反映了我們信仰的價值。遠早在創世文獻,神這個心意己經清楚明示,但人類社會未能跟隨,歷史中沒有一國一族能行出這價值,包括以色列神的選民。直到基督信仰廣傳全球,這價值才算有點規模地落實。其實也只不過是近一百年的事。今日一夫一妻的婚姻得以成為普世價值,並普遍在各地享有法律保障,是歷代基督徒對全世界的偉大貢獻。我們可引以為榮。

讓我們探討一夫一妻婚姻的神學內涵。

創世記2:25說,「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今日一夫一妻的聖經基礎。

為什麼有這主張?它要處理當時什麼的問題?這一夫一妻的價值是要抗拒當時什麼的主流價值觀?

仔細研讀舊約文獻,答案是清楚的。一夫一妻的婚姻價值,一夫一妻的主張,是要來抗衡一夫多妻,一夫多妾的制度。「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也是抗拒父權霸道,老人治家的文化習俗。當時的族長家主掌握妻子及成年兒女的生死宗教經濟大權。一夫一妻的教誨就是要建立一個新文化,年輕夫婦要離開父母,二人共同努力,營造自立自主的家庭。聖經裡一夫一妻的主張,從來都不是用來反對同志平權的努力。

聖經主張一夫一妻,是要提倡男女平等,尊重女性,保護女權這些價值。它的目的,從來都不是反對同性關係和同志平權。把這美好的教導用作來反同,是藉口,是曲解聖經,對神的話不敬。用現代的學術說法,是偷換概念,不是做學問的正道。

上述的銓釋有福音書的支持。在有關婚姻及家庭的訓誨中,耶穌秉承創世記的主張,就是男女平等,尊重女性,維護女權。並且在一個有關家庭的重要範疇,耶穌更作出突破。

耶穌有關婚姻及家庭的教導不多,但在福音書中的記載,缐路十分清晰。

「有法利賽人來問耶穌,說,人休妻可以不可以,意思是要試探他。耶穌回答說,神配合的,人不可以分開,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辜負他的妻子。」(可10:12)在男尊女卑的社會,丈夫一紙便可休妻。耶穌這句話擲地有聲。在這裡他重複創世記的一夫一妻婚姻的價值在乎男女平等,尊重婦女。

耶穌突破性的教導與家庭有關。他肯定一夫一妻的家庭,但他多次定意把家庭的定義擴大。目的有二。

一是拒絕把家庭絕對化偶像化。家庭固然美好,能為家人帶來幸福安全。但正如一切人的制度,也有醜惡的一面,能帶來自私及傷害。耶穌對一夫一妻家庭的挑戰,是要它突破其血緣關係的專制,將它的美好惠及多人。

聽耶穌的話,看耶穌的所為。

耶穌十二歲時與父母往聖殿守節,回來時失落了。他母親埋怨說,「我兒,為什麼向我們這樣行呢?看哪,你父親和我傷心來找你。」耶穌說,「你為什麼找我?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麼?」(路2:50)

耶穌進了一個屋子。他的母親和弟兄站在外邊,打發人去叫他。耶穌回答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就四面觀看那周圍坐著的人,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可3:35)

「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他轉過來對他們說,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可10:31)

「站在耶穌十字架旁邊,有他母親。耶穌見母親和他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就對他母親說,母親,看你的兒子。又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從此那門徒就接她到自己家裡去了。」(約19:27)

在這些經文中,我看見耶穌肯定美好的一夫一妻這個價值。但任何一個美好的價值,一旦成為人的制度,便有可能被扭曲,成為不美好,甚至成為醜惡的自私壓制他者的武器。所以在這些經文中,我們看見耶穌拒絕把一夫一妻制度絶對化神聖化,並且多次挑戰它的血緣至上的意識形態。

最後,耶穌就家庭教導的最大的突破是他拒絕把婚姻及家庭等同。對他來說,婚姻是建立家庭的主流途徑,但不是唯一途徑。家庭,終生的彼此承擔,超越功利的關係,神樂意看見人人都得以經歷。

耶穌說,「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親母親兒女田地的,必要得著百倍,並且承受永生。」(太22:30)

新舊約時代的社會文化,無論是以色列,近東城鎮,以致羅馬帝國,獨身不是一個可接受的選擇。男女適齡不婚被視為異相,不單受家人及社會卑視,更會失去公民權利及法律保障。但耶穌卻使獨身成為一個可以蒙福,又能使他人蒙福的道路。這條道路不會有很多人選擇,但對走在這道路的小數,以致整個社會,卻是無比的釋放和自由。

讀這幾組福音書經文,很清楚的,耶穌肯定一夫一妻婚姻,也肯定一夫一妻的家庭。因為婚姻而得著家庭,是美好的。我們要感恩。但耶穌這些教導的方向,不是要把家庭的定義及好處局限,乃是把它的定義及好處擴散,超越血緣,超越鄉里,即使沒有結婚的人,也可以有家的歸宿。我相信這是聖經的家庭訓誨的主旨。

費了不少功夫,構思了這篇文字,並非對同志爭議有什麼沉重的關注及見解。我的關注是在社會在教會,八十後年輕一代結婚的比率似乎明顯地下降了。我倒不緊張適齡青年結不結婚。他們嘵得如何尋找他們的幸福。我的關注是那些不結婚的怎樣才仍能有家可歸,有家可屬,當他們進入中老年的時候。在婚姻之外,他們可否找到家。其實我的擔心可能是多餘的。我所認識的未婚不婚朋友,由三十多歲到己界退休年齡,不少己經用不同的理解,不同的方法營造他們心目中的家的模式。家是人人深層次的渴求,阻止不了。在一夫一妻婚姻之外的家,必然出現。在中華文化及教會歷史,也從來不是新事物。這方面我不擔心。我的關注,是在過程中,教會是 part of the solution, 而不是 part of the problem。

(完)

後記:上述有關「一夫一妻」的讀經及神學心得,只想帶出一個結論,就是神樂意看見在婚姻以外的人得享家庭的好處。在婚姻以外的,包括不想結婚的,找不到適合對象的,孤寡鰥孀,包括聖經常提及的孤兒寡婦,當然也包括同志。至於同志婚姻的爭議,將要另文處理了。

(原載於《時代論壇》第1333期,已獲《時代論壇》受權轉載,網址:http://christiantimes.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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