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彼拉多的故事/黃讚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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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 23:13-25 彼拉多傳齊了祭司長和官府並百姓, (14) 就對他們說:「你們解這人到我這裡,說他是誘惑百姓的。看哪,我也曾將你們告他的事,在你們面前審問他,並沒有查出他什麼罪來; (15) 就是希律也是如此,所以把他送回來。可見他沒有做什麼該死的事。 (16) 故此,我要責打他,把他釋放了。」 (17) (有古卷加:每逢這節期,巡撫必須釋放一個囚犯給他們。) (18) 眾人卻一齊喊著說:「除掉這個人!釋放巴拉巴給我們!」 (19) 這巴拉巴是因在城裡作亂殺人,下在監裡的。 (20) 彼拉多願意釋放耶穌,就又勸解他們。 (21) 無奈他們喊著說:「釘他十字架!釘他十字架!」 (22) 彼拉多第三次對他們說:「為什麼呢?這人做了什麼惡事呢?我並沒有查出他什麼該死的罪來。所以,我要責打他,把他釋放了。」 (23) 他們大聲催逼彼拉多,求他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他們的聲音就得了勝。 (24) 彼拉多這才照他們所求的定案, (25) 把他們所求的那作亂殺人、下在監裡的釋放了,把耶穌交給他們,任憑他們的意思行。

近來有關政改的新聞一浪接一浪,這令我想起一個名叫彼拉多的高官。

作為一個權力來自羅馬的「猶太特區行政長官」,特首彼拉多當然不是直選產生,民意當然只如浮雲,最重要是「做好呢份工」,妥善舖好後路。雖然如此,維持與特區的權貴和諧還是重要的。可是今天晚上卻出了個小意外。

有一個名叫耶穌的小民得罪了一些地區和宗教領袖,令他們覺得長此下去,利益一定會受損,欲殺之而後快。幾經辛苦,才羅織了數條罪名,其中包括︰破壞社會傳統秩序、大不敬、有反羅馬管治的傾向。可惜的是,這些領袖們沒有司法和執法權,要真正除掉他,只好透過彼拉多之手,才可以「依法處理」。

今天晚上,領袖們把耶穌帶到特首彼拉多面前,群情洶湧地控訴這位他從不感興趣,也不會有興趣的無業人士耶穌。在經過數小時深夜加班的「親民show」後,想想時間也應是回府安睡了,特首於是覺得不能再原地踏步,決定起錨。

問題是,無論怎樣看,小民耶穌根本無罪,而且情理俱在,實在不應判他罪。這時,聰明的比拉多立即就明白,他的責任只是順應「民意」,盡快通過判決,把殺耶穌的决定合法化,並且提供最合要求的執法手段,殺掉耶穌。

對此,特首比拉多有過數分鐘的為難:耶穌既是無辜,為何要我去殺他?但比拉多同時又知道,特區的權貴們覺得耶穌會影響他們的利益,認為耶穌非殺不可,在他們眼中,只要彼拉多聽他們的要求,其他的社會問題都不是問題。

在官場生活了多年的特首比拉多很快就把握到「做好呢份工」的重點,不是除暴安良,更不是維持公義,而是「維持與特區的權貴和諧」,使羅馬感到放心。這樣,猶太特區就會保持安定,下一份工只會更高、更好。於是判决︰「 把他們所求的那作亂殺人、下在監裡的釋放了,把耶穌交給他們,任憑他們的意思行。」

第二天下午,無罪的耶穌依法被殺,死在十字架上。

特首比拉多,殺了耶穌,做好了自己份工,保持了猶太社區的和諧,亦令羅馬政府放心。

「看哪!那賣我之人的手與我一同在桌子上。人子固然要照所預定的去世,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耶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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