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體運動的思考──從高鐵論普選/柏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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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撥款方案經已通過,留下的除了「八十後」、「圍立法會」討論外,剩下的還有「菜園村賠償金」、「菜園村重建計劃」等。俗語說,經一事,可長一智;不過,若不從政治思維來過反思,遺留的只是一堆堆的事件,只會作為歷史中的記號,並與歷史斷裂。

有社運界、文化界指出,由七一、利東街、灣子街市至菜園村的保育運動,實是一場主體運動。所謂主體,講的就是香港自脫離殖民地統治後的自我身分,強調一種自覺參與的意識。它嘗試瓦解固有管治模式的形態,由下而上,築起運動的平台,透過民間智慧,倡導一種人民參與的空間。畢竟,香港的地土是屬於生於斯長於斯的人民,任何的行政、立法審議也必須尊重人民的意願。菜園村的「不遷不拆」、高鐵議案的質疑,說的是發展有否照顧社會不同階層的人──發展是為誰而發展?發展真的能令所有人的生活有所改善,或是令某些群體更處於邊緣化的局面?

因此,一方面政府政策的思維必須來過轉換。一直以來,以商人領導本港的經濟,以為商業的發展必然帶來普遍人民生活的改善。可是,眾所週之,香港的貧窮懸殊持續嚴重,更有惡化的趨勢,甚至成為全球之冠,成為「貧者愈貧、富者愈富」的第一代表。另外,向以「發展為硬道理」的港府施政,必須從新審視發展這個概念,擴闊發展等同金錢利益的關係,考量人民生活的基本需要,如社區網絡、生活形態以至賴以為生的傳統工作技能等。如此,「發展」才較為均衡,有助促進社會的和諧。

另一方面,政制必須開放,讓社會各持分者有效表達意見與關注。因此,高鐵事件不單停留在菜園村、高鐵造價與走線等範疇上,更指向政制開放。如果主體運動講的是參與,那麼我們必先反思現存的代議政制有甚麼不足──代表性不足?部分議員欠缺選民基礎?議員的功能身分使他必須維護所屬團體的利益,而漠視政策的不公?前三者可以透過擴大政制代表性而得已有效改善,如普選立法會議員。筆者希望,一個具民眾基礎的政制得以盡快實現,讓政府的施政得到有效的監察;同時間,政府的施政要更全面地進行諮詢,轉換固有牢固的商家思維,更具體而切實地尊重各階層的意願。

當需記得,弱勢不等於小數,反之亦然。一個尊重人民的政府,才值得人民推舉而重之;一個人民有分表達及參與的政策,才可避免政策的不公。

柏野
(現職媒體工作助理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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